138-8047-2825
发布时间:2021-07-08 14:52:29 发布人:四川自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四川轻化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试行)》、《四川轻化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川轻化学位〔2020〕3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审查申请材料、专家复审,李茂倩等101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生已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通过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授位名单见附件:四川轻化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上)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领取证书地址:四川轻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818办公室(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第四实验楼18楼)。
领取证书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9日或下学期开学后工作日。
特此通告!
四川轻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