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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7 13:28:54    发布人:四川自考

各主考院校:

为做好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促进自学考试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考生于2021年11月15日9:30至11月26日17:00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登录本人帐号,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的报考申请。社会型考生可在管理系统的报考界面先选择拟申请毕业的专业再选择报考课程后提交,应用型考生只能以拟报(默认)专业报考。主考院校应按要求及时完成报考考生的审核,审核通过视为报考成功。严禁主考学校组织未在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报考的学生进行实践环节考核或论文答辩。

各主考院校须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考核方案,并将缴费方式(是否收费以各主考院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审核方式、考核时间安排等通过学校官网发布通知,提前周知考生。同时本着“服务考生”的宗旨,充分考虑社会考生的实际,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应主动联系并告知理由。

二、工作要求

各主考院校应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考委〔2006〕3号)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一)在管理系统中成功提交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申请的考生,对应的理论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成功提交毕业论文答辩报考申请的考生,所报考专业下的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已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各主考院校应及时查收并结合申请数据对考生个人信息、成绩信息等情况组织进一步审核。

(二)各主考院校要认真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制定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落实专人牵头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流程。

各主考院校是实践性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在考核期间应准备好相应的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做好考生的咨询与服务工作,报考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应有人接听。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教育厅及各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应急预案,避免人群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工作平稳顺利。

(三)各主考院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成绩评定工作,于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期间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成绩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造成遗留问题的,由主考学校负责做好考生解释工作。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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