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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5 16:51:24 发布人:四川自考
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择优录取后续志愿考生。那么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呢?下面内容了解更多!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全程公开、信息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 调档比例: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为1:05,顺序志愿为1:2以内,艺术体育类专业1:1 ,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 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择优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四)我校本、专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四川文理学院毕业证书》。
(五)我校本科毕业生根据《四川文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试行)》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位条件,如达到授位标准,毕业时由四川文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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